RE100 是什麼?台灣企業為什麼搶加入?全名、綠電定義、加入條件與核能爭議一次看懂
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
2050 淨零下,RE100 成供應鏈門票。本文帶你直擊台灣企業的綠電生存戰,從規則定義到未來 趨勢,掌握這場攸關未來 30 年的生存淘汰賽。

 

在國際科學共識與《巴黎協定》下,2050 淨零排放是將升溫控制在 1.5°C 內的關鍵門檻,攸關的是經濟體系與企業存續。IPCC(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) 指出,從 1.5°C 跨到 2°C 的 0.5°C,可能引發不可逆的系統性衝擊:極端氣候、生態系統失衡、糧食與水資源風險擴大,最終轉化為企業必須承擔的營運成本、供應鏈風險與市場不確定性。氣候議題已從形象管理,升級為企業的風險管理與生存條件,也正是 RE100 出現的背景。

 

RE100 是什麼?定義、全名、目標、核心內容馬上秒懂

RE100 是什麼?用最白話的方式來說:一張「進入國際供應鏈」的門票。

RE100 全名為 Renewable Energy 100%,由 「氣候組織」(The Climate Group) 與「碳揭露計畫」(CDP)於 2014 年共同發起,目標非常明確:

企業承諾在不晚於 2050 年前,全球營運據點全面使用 100% 再生能源電力。

核心重點包含三件事:

  • 企業必須設定具體達標年份(多數企業選擇 2030~2040)。
  • 每年公開用電與綠電使用數據,接受第三方檢視。
  • 透過企業集體行動,推動各國再生能源市場與制度成熟。

 

為什麼 RE100 很重要?參與者有誰?其運作方式是什麼?

RE100 比法規更有力量?因為它直接影響商業合約與供應鏈關係。

當國際大品牌為了達成 RE100 目標,勢必要求供應商同步降低碳排、提高綠電使用比例。也就是說:

未具備綠電能力的企業,將逐漸失去競爭資格。

1. RE100 的重要性

過去企業做環保可能只是為了企業社會責任,但在 ESG 成為投資顯學後,RE100 成為評估一家企業「氣候風險管理能力」的關鍵指標。

  • 財務面:透過長期購電協議(PPA),企業可以鎖定未來 10〜20 年的用電成本,降低化石燃料價格波動與碳費、碳稅上升的風險。
  • 品牌面:具體的綠電承諾與 RE100 身分,有助於提升品牌信任度與國際標案競爭力。
  • 競爭面:率先布局綠電與減碳體系,可以在技術能力、供應鏈穩定與 ESG 評級上,拉開與同業的差距,形成新的護城河。

2. RE100參與者

截至目前,全球已有超過 430 家企業加入,這些成員的總用電量甚至超過許多國家的全年用電量。知名成員包括:

  • 科技巨頭:Apple、Google、Microsoft、Meta(Facebook)。
  • 金融與消費:Goldman Sachs(高盛)、Starbucks、Nike、IKEA。
  • 汽車與製造:BMW、GM(通用汽車)、Sony。

3. RE100 的運作方式

企業加入後,必須透過以下幾種方式取得綠電,並經過嚴格驗證:

  • 企業自發自用:在自家工廠屋頂或空地建設太陽能、風力等綠電發電設施。
  • 簽署購售電合約(PPA / CPPA):直接與再生能源開發商簽訂長約,鎖定價格與供電量,並確保具有「額外性/外加性」。
  • 購買再生能源憑證(REC、T-REC、I-REC 等):將「綠電屬性」以憑證方式交易,讓企業即使無法直接取得實體綠電,也能在帳面上提高再生能源比例,是過渡期常用工具。
  • 綠色電價:向公用事業(如台電)購買特定的綠電方案。

RE100 的重點不在買了多少綠電,而在誰能參與定義規則越早加入的企業,越能影響綠電認列標準與技術接受範圍,長期下來,這本身就是一種品牌與市場話語權。

 

為什麼台灣企業搶著加入 RE100?加入條件又是什麼?

台灣是全球半導體與電子產業的重要供應基地,多數龍頭客戶已加入 RE100 或設定明確的淨零目標,供應鏈自然無法置身事外。

1. 台灣企業搶加入的三大驅動力

  • 供應鏈壓力(生存戰):這是最直接的原因。Apple 承諾 2030 年供應鏈碳中和;微軟承諾 2030 負碳排,台積電作為 Apple 最大供應商,必須跟進加入 RE100;而台積電的供應商又必須跟著台積電走,這是一條「不綠則退」的生存鏈。
  • 出口導向經濟:台灣高度依賴出口,歐盟的 CBAM(碳邊境調整機制)即將開徵碳關稅,擁有高比例綠電能有效降低產品碳含量,減少關稅支出。
  • 融資與投資:台灣的金管會推動「綠色金融」,銀行放貸與外資投資越來越看重企業的 ESG 評級。加入 RE100 是獲得低利融資的有力籌碼。

2. RE100 加入條件

RE100 鎖定的是具高度影響力的大型企業,條件包括:

  • 年用電量通常需達到 100 GWh(約 1 億度電)以上。
  • 需在集團層級做出 100% 再生能源承諾,且目標年不得晚於 2050。
  • 每年透過 CDP 報告進度,接受外部檢視。
  • 綠電必須來自 RE100 認可的再生能源與追蹤機制。
  • 高度依賴化石燃料的能源企業通常不在接受範圍。

 

多數中小企業短期內難以直接加入 RE100,但仍會被迫面對綠電轉型的現實壓力

在台灣,真正的挑戰不只在「意願」,而在於供給有限、價格偏高與土地資源稀缺企業提早布局,往往是為了在有限的綠電市場中先行卡位。

 

台灣 RE100 主要成員有誰?有什麼挑戰和發展機會呢?

截至 2026 年初,台灣已有超過 30 家本土企業正式加入 RE100。

1. 台灣 RE100 主要成員名單

  • 半導體與電子業:台積電、聯電、台達電、宏碁、華碩、友達光電。
  • 金融業:國泰金控、玉山金控、元大金控、富邦金控。
  • 傳產與其他:台灣大哥大、中華電信、葡萄王生技。

2. 面臨的挑戰

    • 土地稀缺:台灣地狹人稠,發展大規模地面型光電面臨土地取得困難,農電共生、漁電共生爭議不斷,綠電價格昂貴。
    • 離岸風電建設延宕:雖有良好的風場,但受限於國產化政策、疫情缺工及地緣政治風險,風電併網進度常不如預期。
    • 電網韌性與調度:再生能源具有間歇性(太陽下山就沒光電),台電的電網儲能與調度能力面臨嚴峻考驗。
  • 中小企業採購困難:限量的 PPA 與價格較佳的綠電,多半優先留給用電大戶,中小企業若單打獨鬥,往往缺乏談判籌碼與技術資源。

3. 發展機會

  • 綠電聚合商興起:像*阿波羅電力這類的角色變得至關重要,他們能整合零碎的綠電來源,轉供給需要的中小企業。

          *註:阿波羅電力結合 AI 智慧管理、儲能與綠電交易,更多綠電服務內容歡迎參考能源解決方案頁面。

  • 儲能市場爆發:為了解決間歇性問題,儲能系統(Energy Storage System, ESS)成為剛需,也是下一個兆元產業。

台灣早期 RE100 企業多為被動購電,但近年如友達、台達電已轉向投資電廠、成立能源子公司,從能源消費者升級為生產與管理者,正重塑台灣能源產業結構。

 

RE100 關於綠電的定義?近期對核能的態度與考量?

RE100 對「綠電」的嚴格定義

RE100 認可的再生能源(Renewable Energy)必須來自「可自然補充且不會耗盡」的能源,主要包括:生質能(需符合永續標準)、地熱太陽能水力風力。

核能爭議:RE100 接受核能嗎?

答案目前是:不接受。 雖然核能在發電過程中幾乎不排放二氧化碳(屬於低碳能源),但並不屬於「再生能源」。

  • 非再生性:核燃料(鈾)並非取之不盡。
  • 廢料處理:核廢料的長期處置仍具爭議,不符合「永續」的廣義定義。
  • 風險考量:核能事故的潛在社會成本極高。

RE100 堅持不納入核能,本質上是希望透過企業需求,促成新增再生能源設施的投資,也就是強調「額外性/外加性」(Additionality),而不是依賴既有的低碳發電。

RE100 會對核能妥協嗎?定義權的拉鋸戰

這是一場正在進行的博弈,國際焦點正從「100% 再生能源」轉向「100% 無碳電力」。儘管 RE100 目前排除核能,但在 AI 高耗能壓力下,標準是否鬆動或出現替代倡議,仍是變數。對台灣企業而言,押注單一能源風險高,多元綠電布局仍是最穩健選擇。

 

同場加映:CFE 是 RE100 目標再進化?各國政策與企業轉向懶人包

近年愈來愈常被提到的 CFE(Carbon-Free Energy,全時零碳電力),被視為 RE100 之後的「下一階段進化版」,強調的不只是年度綠電比例,而是每一個小時都用上零碳電。

1. CFE 是什麼?與 RE100 有何不同:

CFE 源自「24/7 Carbon-Free Energy」概念,目標是在一年 8760 小時中,每小時的用電都對應零碳來源。在這個架構下,儲能與核能可能被納入零碳電力組合,用來補足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問題。

2. 各國政策與企業如何轉向

Microsoft、Google 等科技公司已宣布在 2030 年前達成 24/7 CFE,意味著企業必須依各地電網條件,建立更精細、可即時對應的零碳電力配置,這也迫使電力市場從「年度綠電配額」進化到「小時級可追蹤電力」。

3. RE100 與 CFE 的關係

RE100 與 CFE 並非對立,而是分工明確:RE100 擴大綠電量能,CFE 解決時間分布與電網穩定。

對台灣企業而言,CFE 雖尚未強制,卻已預告未來標準「誰能掌握可調度的零碳電力,誰就握有下一輪競爭優勢」。

 

阿波羅電力怎麼看?RE100 趨勢與台灣機會:AI 看不到的觀點,我們來說

你也許會焦慮:門檻高、綠電貴、規則又一直變,中小企業怎麼跟?
我們認為,關鍵不在一次到位,而在「建立正確的能源決策能力」。

  1. RE100 不是 KPI,是風險管理

      真正的價值,在於鎖定長期的能源成本,規避政策與市場風險,而不是在年底報告上湊出 100% 的數字。

  1. 別把 RE100 簡化為「買憑證」

      過度依賴憑證,將錯失調整自身體質、優化能源效率的機會。有些工廠已開始調整產線運作時間來配合綠電供應,這才是真正的能源轉型。

  1. 決勝點:從被動採購到主動管理

      在淨零賽局中,贏家將是那些將能源視為「可操作資產」的企業。他們需要的不是綠電賣家,而是一個能協助其在成本、政策與營運間找到動態平衡的「能源策略夥伴」。

 

給台灣企業的三個實際建議

第一、別被 100% 嚇退
RE100 看重的是承諾與進展,先盤查碳足跡,設定階段目標(如 2025 年 10%、2030 年 30%),有行動,就比 0 分好。

第二、參與「綠電共購」與需求整合
透過聚合商整合中小型企業的用電需求,企業可形成規模化的採購力,並搭配專業的能源調度規劃,以更合理的成本達成減碳目標。

第三、把成本變成資產
綠電不只是支出,面對碳費與能源波動,自建光電、搭配節能與儲能,反而能讓能源支出更可控。


能源轉型不是追流行,而是為了在未來 30 年的商業賽局中,確保你的企業不會缺席。
透過阿波羅電力的智慧管理與綠電聚合服務,我們能協助你把成本變成資產,確保你的企業在未來的商業賽局中脫穎而出。

世界正在改變,風已經吹起,你準備好揚帆了嗎?

 

 

快速了解: 從三轉一到開放售電,看出台灣電力自由化趨勢與綠電商機

-電力轉供申辦組 彭瑞文

前言

隨著淨零浪潮,如何減碳對於企業來說,已為可預見的明確挑戰。因此政府藉由修法、政策等方式,讓電力市場逐步自由化。對於持有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者(以下簡稱自用發電端)來說,若可以將本來躉售給台電的電,以更高的綠電價賣出,不僅對於過去所建造的電廠可以增加收益;對於未來所新建的電廠,則可用綠電價格計算內部報酬(IRR),藉此提升競爭力。因此能夠出售綠電,對於自用發電端來說,有著不小的誘因。本篇從「三轉一」歷史脈絡出發,從原本困難重重,到修法鬆綁,最後到根本不需要走三轉一就能出售綠電,看出台灣電力自由化趨勢,從而協助商務策略規劃,掌握綠電商機。

何謂三轉一

一、依照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定義,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可分為第一型、第二型以及第三型,差異如下:

  • 第一型:所產生的電力可躉售給台電,透過台電電網轉供,或者自己的電網直供給用戶端。
  • 第二型:裝置容量在2000瓩以上並利用再生能源發電之自用發電設備
  • 第三型: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並利用再生能源發電之自用發電設備

二、由以上定義差異可得知,第二型跟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,與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角色不同。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,可以透過台電電網轉供,或者自己直供賣電給用戶端,屬於電業法意義上的「發電業」(故以下簡稱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為「第一型發電業」),申請核准後會有能源署發給的「電業執照」;而第二型、第三型再生能源設備,則屬於「自用發電設備」,沒有能源署發給的「電業執照」,依照電業法的規定是不能自行售電的。因此若自用發電端想要販售綠電,必須將其持有的第二型或第三型自用發電設備轉成第一型發電業,待取得第一型發電業資格,才可以合法售電。而坊間的自用發電設備又以第三型為主,故將第三型轉成第一型,即為大家俗稱的「三轉一」。(文章後面會提到,能源署藉由解釋電業法的方式,開放自用發電端可以賣電給售電業,或可以理解為透過售電業賣電)

三轉一歷史脈絡

一、2017年1月電業法開放之後

自2017 年 1 月 11 日電業法開放,到2019年才有第一家再生能源售電業。至於三轉一,在計畫書送至中央審查前,須先送至地方主管機關辦理,待取得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函後,由地方主管機關轉呈能源局(現為能源署)審核。然而各地方主管機關對於三轉一的支持度不同,且相關規範也不盡相同。例如有些地方政府辦理三轉一須繳交規費、有些地方政府有特定的審查格式,造成計劃書在轉呈能源署前,就有相當的困難,以至申請一案可能拖8至12 個月甚至更久,才有機會轉成第一型發電業。

售電新知專欄-02

 

二、2023年1月電業登記規則修法

2023年 01 月 31 日電業登記規則修正,新增第14條規定,三轉一的辦理可以逕向能源署申請,一定程度的簡化程序,避免由地方政府辦理後轉呈能源署審核的「雙重審查」。然而三轉一對於自用發電端來說,仍有相當的阻力,以下舉例兩項最大的阻力:

第一,轉成第一型發電業後,受電業法嚴格規範的壓力,例如每月定期申報月報,資本額異動須辦理換照等相關規定,若違規則動輒被罰50萬以上。對於規模較小的自用發電端來說,風險極高。

第二,專家學者會依照現行電業法及其他相關規定,審查原本已完工的第三型案場,而為改善案場以符合審查意見,衍生出來的昂貴成本,造成發電端卻步;而部分要求的文件,因屬自用發電時並未被嚴格要求保存,致要三轉一時難以找回過去申請的文件,而有補件的困難。

這些的阻力造成大部分的自用發電端對於三轉一處於觀望態度,遲遲不肯入場。售電新知專欄-01

 

三、2023年12月能源署開放自用發電端得售電給再生能源售電業

2023年12月14日經濟部能源署發布新聞稿,並在相關函釋中解釋電業法第69條第1項但書第2款以及同法第47條第2項規定,開放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(太陽光電第二、三型)所生產之電能得銷售予再生能源售電業。因此,針對原本為了透過售電業賣用戶端的三轉一程序不再必要。換言之,對於想賺取綠電利差,卻因種種阻力不願意轉成一型的自用發電端,現今可直接透過售電業來賣綠電。而想要自行尋找用戶端,販售綠電的自用發電業者,則仍可透過三轉一程序,轉成第一型發電業後售電。

 

未來展望與挑戰

依照台電公司的統計資料,至2023年10月,太陽光電躉購費率5.5元以下的自用發電設備年發電量約為86億度,5元以下的第三型自用發電設備年發電量約71億度,考慮現行綠電市場的價格,這兩類的綠電可能因本次開放進入綠電市場。

然而,原本躉售給台電的電,轉而透過售電業販售給用戶端,償債能力及相關風險考量大有不同。因此電廠背後的融資銀行,對於綠電交易的評估及態度,將會是後續自用發電端是否能透過售電業販售綠電的一大挑戰。

現行的趨勢,融資銀行傾向與售電業合作信託帳戶,綠電交易的價金,能透過信託帳戶進行交易,藉此保障銀行權益。因此,發電端應審慎選擇與銀行有簽訂信託帳戶的售電業,未來簽約後,才能確保綠電能順利交易。

阿波羅電力已與永豐銀行簽訂信託帳戶,保障升級!同時阿波羅電力也陸續與多家銀行展開洽談合作,例如已與高雄銀行簽訂信託的合作備忘錄,是值得信任的售電業。若自用發電端朋友對於綠電商機有興趣的話,歡迎與我們聯繫!